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失范与教养偏差关系研究探讨

博主:一钧一钧 2024-09-22 07:05:53 9 0条评论
摘要:   ```html  中国青年研究06/201496YanJiuZongShu研究综述美国当代著名社会学家、犯罪学家特拉维斯赫希(TravisHirschi)在其《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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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研究06/201496YanJiuZongShu研究综述美国当代著名社会学家、犯罪学家特拉维斯赫希(TravisHirschi)在其《少年犯罪原因探讨》中探讨了“社会控制理论”(socialcontroltheory),他指出,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犯罪者,个人与社会的联系能够有效阻止其进行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当这种联系变得薄弱时,个人便会毫无顾忌地进行越轨或犯罪。根据这一理论,犯罪行为会破坏犯罪人与朋友、家人、邻居及重要社会机构(如学校)之间的联系,而对这种联系破坏的恐惧感能够有效抑制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反之,缺乏社会联系和对这些联系的敏感性则会导致青少年随意犯罪。因此,青少年犯罪实际上是青少年与社会联系薄弱或削弱的结果,进一步而言,主要是他们与社会、家庭和学校的联系减弱所致。一、社会失范现象诱导青少年犯罪“失范”(anomie)是19世纪后期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EmileDurkheim)在其社会学理论中用来解释犯罪、自杀等越轨行为的重要概念之一。他认为,法国社会的工业化及其引发的劳动分工破坏了以一致性为基础的传统团结。然而,由于这种工业化进程过于迅速,社会未能及时形成足够的调整机制,导致了许多社会异常现象。

  迪尔凯姆在其最著名的《自杀论》中扩展了失范的概念。他通过统计方法分析自杀数据,结果显示无论在经济衰退还是经济增长时期,自杀率均急剧上升。为何经济增长时期也会如此?迪尔凯姆认为,这正是失范状态的体现,社会不仅需要调整各个部分的经济互动,还需调整个人对自身需求的认知。失范状态意味着社会无法帮助人们正确认识自己的需求并以适当方式满足这些需求。如果人的需求完全由个人决定,这种需求便会失去控制;如果不考虑外部限制,我们的欲望将难以满足。因此,必须有一种调节力量来影响道德需求,而社会正是这种力量,因为社会是高于个人的精神力量,是个人必须承认的权威。社会通过社会规范、舆论和道德意识等在心理上产生影响: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并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青少年犯罪问题不仅由个体、家庭或社会因素造成,也不是单一的刑法学、社会学或某种学术理论所能解释的,需要从多因素、多视角进行整合和分析。同时,在研究这一问题时应采取综合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借鉴西方犯罪学理论的先进经验。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社会失范;教养偏差李旭豆小红社会失范、教养偏差与青少年犯罪关系探讨中国青年研究06/201497YanJiuZongShu研究综述生一定压力。“在这种压力下,各阶层的人们都会模糊地意识到自己所应追求的极限,从而不再追求极限之外的东西”。这就是社会正常运行时人们的思想道德状况。然而,当社会秩序被突如其来的打乱时,社会舆论、规范和道德意识等会失调甚至削弱,个人欲望膨胀,导致个人需求失去控制,进而发生失范。在失范状态下,社会的是非标准模糊不清,个人需求急剧增长且缺乏必要的控制,在这种无序的混乱状态中,犯罪、自杀等越轨行为大量发生。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偏离在社会转型期,改革开放为我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发展,但由于经济和思想的日益开放,青少年周围充斥着不良的社会心态,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价值观不断侵蚀青少年心中的社会规范。尤其是高消费的社会现象对资源有限的青少年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刺激。在网易新闻2012年10月转载的新京报的报道中,题为“少年为买苹果手机卖肾致残”,我们不难看出当前物欲泛滥的社会观念。高档消费的社会模式无疑使部分青少年心理扭曲,导致辨别能力差的青少年在严重污染的社会环境中形成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当前社会,人人都应有平等获取财富的机会。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获取财富似乎已成为人们与生俱来的目标,对这一目标的追求远远超出了其本身的意义。人们给予拥有大量财富者极高的声望和社会地位,而那些财富不多的人,即使在其他文化中有突出的成就,其社会身份也不高。当原本的社会主流价值被“物质至上”侵蚀时,失范行为便会充斥整个社会,过度强调金钱成功的社会制度缺乏强大的生命力和更新机制。在一切以经济为核心的社会文化中,所有制度和活动都围绕经济成功这一目标运转,包括教育在内,教育变成了获得职业的手段,而非树人立人的目标,教育活动按经济规律进行,公益制度也已放弃其服务集体的目标,演变为个别人获取物质财富的手段。在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辨别能力不强的青少年整日被财富成功主义“熏陶”;与此同时,传统的非正式社会控制机制,如家庭和学校对青少年的控制力也大大减弱。在这两种力量的作用下,促使青少年为了获得“成功”而不惜采取非法手段。2.“符号”示范的负向强化当代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艾伯特班杜拉(AlbertBandura)提出的“社会学习理论”(sociallearningtheory)认为,个人的犯罪行为是在社会生活中通过实施或观察犯罪行为而学习获得的。

  即,犯罪行为的获得机制包括“观察学习”和“直接体验学习”两项内容,而“符号示范”便是“观察学习”的一种。实验研究表明,图像或言语描述的范例与现实生活中的范例在观察学习中具有同等效力。符号性范例主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如网络、广播、电影、电视、书面媒介等)表现出来。由于青少年对文字符号的掌握有限,因此,网络视频、电影、电视等对他们具有更大的示范作用。近年来,渲染色情、暴力、黑社会、玄幻等内容的音像制品和网络游戏如同无处不在的阴影,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青少年的生活。根据2009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4次调查数据,我国青少年网民总数为1.67亿,占总人口的55.9%,其中未成年网民占55.6%。青少年在网吧上网的比例为57.5%,其中48.4%的中学生在网吧上网。青少年网民中,有9.72%的人有网瘾,约1600万青少年有网瘾。87%左右的网瘾青少年对网络游戏上瘾。农村青少年网民在网吧上网的比例达65.4%,农村未成年人网民在网吧上网的比例高达61.6%。青少年一般意志薄弱,辨别能力不强,加之好奇心强,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例如,大众传播媒介中的暴力与犯罪内容在特殊情况下会直接触发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引发模仿性犯罪行为案例:无知少年学做“古惑仔”乱刀捅死一女大学生。

  青少年高某在观看电影《古惑仔》后,为寻求电影情节带来的刺激,竟模仿电影情节在街上用刀随意捅人,导致一名21周岁的女大学生死亡。日前,高某被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家住沈阳的高某性格内向,初中毕业后赋闲在家,2009年上旬,他对母亲表示想出去旅游,便离开老家乘火车到达大连游玩。几天后,高某在旅馆休息时,正好电视播放电影《古惑仔》,他以前就非常喜欢这部电影,此时看得更加激动,认为“江湖血拼”刺激,于是他拿起几天前买的西瓜刀来到街上,正巧遇到在上海读大学的小玲和朋友路过,高某当即模仿电影片段,持刀对着素不相识的小玲连续刺、砍数十刀后逃逸,小玲因失血过多而死亡。二、教养偏差导致青少年犯罪凸显当代美国著名犯罪学家特拉维斯赫希(Travis Hirschi)与其学生迈克尔戈特弗里德森(Michael R.Gottfredson)于1990年合著的《犯罪的一般理论》一书中,论述了他们关于犯罪的一般理论(低自我控制理论,low-self control theory)。

  这一理论的基本观点认为,犯罪是低自我控制与适宜机会相结合的产物。缺乏自我控制力的人在遇到适宜犯罪的机会时,很可能实施犯罪。犯罪的一般理论整合了生物社会学理论、心理学理论和日常活动理论等。相较于赫希之前提出的社会控制理论,一般理论将低自我控制视为一种个人内在特质,而这种自我控制是在5-8岁左右灌输给个体的,并且在之后会较长时间保留。这一理论的核心要素是,不当的儿童养育活动会导致低自我控制能力。而儿童养育的主体一般是家庭与学校。家庭教养社会化的缺失赫希认为,青少年如果与家庭(父母)的情感联系减弱,犯罪的可能性就会增加;若与家庭联系加强,犯罪的可能性则会降低。家庭与青少年之间的联系是传递父母对孩子理想与期望的桥梁。如果青少年与家庭(父母)疏远,他们便无法感受到道德准则,无法发展出适当的“良心”,从而可能走向犯罪。家庭是人最早感知的“社会”,是人认清是非、认识社会、获取知识的第一课堂,对人的性格观念形成具有重大影响。父母的教育理念和方式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起着决定性作用。健康向上的家庭教育方式有助于促进青少年形成健康的品格和思想,有效引导未成年子女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而错误粗暴的家庭教育方式则可能导致青少年思想偏激、行为冲动。

  不良的家庭环境为个人获得消极信息提供了便利。对于不良家庭环境,美国当代著名犯罪学家埃德温萨瑟兰(Edwin Hardin Sutherland)曾做出过这样的描述:一个人违法犯罪,从他的家庭中看,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个以上:有犯罪、品行不端的家庭;有父母的死亡、离别等缺憾;父母无知、残疾、有病,对孩子的监督不到位;专制、偏爱、过度严格和干涉、放任、嫉妒、居住过密、不和睦的家庭;宗教、习惯的不同、养子、在某种机构抚养长大的孩子;有失业、贫困等经济压力。在我国社会,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种:(1)家庭结构残缺导致青少年心理亚健康2007年,司法部《少年犯罪与改造研究》课题组对16个省、区、市18所少管所的6495名少年犯的问卷调查表明,有26.6%的少年犯来自破裂家庭(即父母离婚、离婚后再婚、分居、抛弃、父母双亡等)。在国外的研究少年犯罪文献中也发现同样的结果。美国学者托马斯Y莫那汉20世纪80年代在费城对44448名青少年犯罪者的研究表明:初次被送往少年法庭的犯罪少年中,有26%来自破裂家庭。

  这种家庭或多或少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造成了影响,在这种家庭中成长的青少年,往往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体会不到亲情的温暖,性格品德方面容易出现问题。家庭结构不完整虽然不一定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但在不完整的家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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